携带地贫基因被解聘,体检“国标”该修了

日期:2025-09-30 10:21:35 / 人气:23



近日,福建厦门一位幼儿园女教师因被用人单位以“患地中海贫血并隐瞒病史”为由解聘,当事人申诉自己仅为无症状携带者并非患者,申诉仍被维持,且厦门还有多位求职者在教师招聘中因携带“地贫”基因被拒聘,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与思考。

事件聚焦:体检标准引争议

厦门做法过于严苛

在《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中,未明确将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列为不合格情况,仅笼统表述为“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然而,临近省份广东、广西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体检标准对地中海贫血患者规定更为宽松灵活,“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合格”。相比之下,厦门市海沧区将携带地贫基因的教师解聘的做法明显过于严苛。

教育部门积极回应

事后,海沧区教育局起草建议书,建议上级修改教师招聘体检标准,增设豁免条款,福建省教育厅也给予积极回应,表示将优化相关规定。这一事件让人们了解到“地贫基因不等于地贫”的医学原理,但同时也引发了对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就业歧视的思考。

就业歧视:法律与现实的冲突

法律保障平等就业

我国《宪法》明确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平等就业是劳动权的重要内容。《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基于法律禁止的归类因素对劳动者实施差别对待,这些因素包括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等,无正当理由的差别对待构成违法的就业歧视行为。那么,厦门海沧区拒聘地贫基因携带者或患者是否有正当理由,其依据的体检标准是否合理,值得探讨。

体检标准亟待更新

我国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是2004年制定、2016年修订的,被全国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广泛参照,是入职体检录用的示范性文件。通过体检标准挑选劳动者有其正当性,有助于保障岗位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但需处理好必要性的边界,且应与平等就业权相协调。

然而,该标准最近一次修订距今已近十年,部分条款亟待更新。医学进步迅速,新的药物、技术手段和理念不断涌现,曾经难以诊治的疾病如今通过早期诊断、治疗,可实现控制或临床治愈,一些无症状的基因携带、不影响工作的慢性病不应再纳入不合格范围。

以地中海贫血为例,它是人类最常见的单基因遗传病之一,我国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率约为8%,南方10省属于高发区,广西的地贫基因携带率高达18% - 20%。现代医学认为,仅有“有症状、需治疗”的地贫患者可能受限于特定岗位,绝大多数无症状的基因携带者或轻型患者,工作能力与健康人无差异,不应被视为影响工作,但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里仍属“不合格”,就业歧视问题凸显。

个案推动:期待标准变革

2003年,安徽一位劳动者状告芜湖市人事局“歧视乙肝患者”,最终推动国家调整了有关乙肝患者的录用政策。如今,20多年过去,国家也到了进一步调整公务员录取体检标准的时候。通过某个个案的突破,加上舆论的持续呼吁,我们期待能带来积极的改变。

携带疾病的人同样渴望工作,他们在劳动中寻求价值、定义自我,劳动中生长出来的尊严不应被模糊且滞后的健康标准随意减损。我们期待平等就业的阳光能够洒在每一个人身上,相关部门应尽快修订体检标准,以适应医学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

作者:汇丰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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